多伦多市强制在密闭室内公共空间必须戴口罩的市政附例,昨天起正式生效。市政府表示,这一附例虽然是因应抗疫需要临时推出,但要求所有商家必须制定政策,确保民众在其所控制的地方遵守有关规定。此外,这一附例不影响保持安全距离等抗疫政策继续执行。
多伦多公共卫生局早前向市政府提出动议,市议会于上月30日全票通过强制戴口罩的附例。市府昨天发布声明,列出17类须强制戴口罩的地点和场合。
市政府表示,只有在有人投诉时才执法,并会以说服教育为主。在极端情况下,若当事人不接受教育,拒不执行附例规定,执法人员可发出告票。多市附例规定,可罚款1,000元。根据安省法律,最高罚款可达5,000元。
违法市府最高罚1,000元
两岁以下幼儿及受健康条件限制不能戴口罩者可以豁免。附例还规定,民众在餐馆进餐、接受服务或正从事健身、体育活动时,可以暂时摘下口罩。
此外,附例亦不会在柏文大厦和共管公寓内部、托儿所、学校,以及未封闭的空间(如餐馆的露天座位)执行。
该临时附例将在多伦多市议会暑期休会后第一次全会议(目前定于9月30日和10月1日)结束首日停止执行,不过市议会可在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延长执行时间。
在此之前,多市卫生局首席医官将根据疫情变化,每月一次对戴口罩政策做出检讨,必要时建议市议会对附例做出修改。
多伦多公共汽车局早前已开始执行,在乘车及身处公共汽车系统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必须戴口罩。多伦多中央岛轮渡服务亦要求所有乘客,必须戴口罩。
此外,发廊、纹身店等亦根据安省《紧急情况管理及平民保护法》规定,率先执行强制口罩政策。
府提醒民众,强制戴口罩不表示不再需要保持两米安全距离。民众也要注意洗手,生病时必须留在家中。民众可浏览市政府网站toronto.ca/covid-19获取最新健康讯息,以及市政服务的调整变化。